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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起,蘭州增加居民基礎養老金補貼
  市、縣區級財政各補助10元,每人每月達到80元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首席記者崔亞明)11月18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獲悉,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蘭州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在中央和省級補助的基礎上,將新增市級財政補助10元、縣區級財政補助10元,從而使各級財政補助標準從目前60元的基礎上達到80元。
  據瞭解,2009年10月,榆中縣被國家列為全國首批10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之一,蘭州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也正式啟動。2011年8月,省政府印發有關通知,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併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蘭州市其他縣區相繼被列入第二批試點縣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全市全面推開。
  據統計,截至今年6月份,蘭州市參加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共計747302人,占應參保772459人的96.7%。其中,60周歲以上已享受待遇的居民共計190292人。在參保繳費方面,繳費標準暫設從100元到1000元10個檔次,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每人每年補貼30元,市級財政每人每年補貼10元,縣區級財政補貼5元。為了鼓勵城鄉居民參保,各縣區政府在執行過程中對選擇較高繳費檔次的人員適當提高了補貼標準。目前,蘭州市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領取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60元,根據此次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規定,蘭州市將從明年1月1日新增市級財政補助10元、縣區級財政補助10元。這預示著從明年開始參保者每人每月可領取的基礎養老金將達到80元。  (原標題:明年起 蘭州增加居民基礎養老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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